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4日就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(修訂)(送審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。
  送審稿規定,達到“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;重要設備、材料等貨物的採購,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;勘察、設計、監理等服務的採購,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”這三項標準之一的,必須進行招標。
  (原標題:施工合同估價超400萬必須招標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crrug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