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內蒙古警方:繼續使用“O”牌為便於公眾監督】針對全國22個省份已取消或宣佈取消警用車輛“O”牌照,內蒙古等4省區依然將“O”牌作為警用公務車牌照,內蒙古警方回應,這是為了便於公眾對警方公務行為進行監督。如果取消公安專段號牌而轉為普通民用號牌,反而增加了監督的難度。記者賈立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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